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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礼是人生开端的一项重大的礼仪活动。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形成以后,人口的增殖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兴衰,所以,蒙古民族非常重视新生命的诞生。诞生礼所涵括的内容非常丰富,实际上包括了孕育期和诞生期的所有习俗
求子习俗
这种习俗的产生可能是很早的。从蒙古民族的古老神话中可以看到蒙古族对生育的关注及解释。蒙古民族传说姐妹俩仙女来到神州,妹妹到北方,生的孩子手里握着把马鬃,叫蒙高乐,这就是蒙古人。杜尔伯特游牧的地方,有一位猎人与天女成婚生下杜尔伯特祖先的传说。这都表明,蒙古民族先人对怀孕这一生理现象的探讨。
蒙古民族对生育现象的探求还表现在对女性生殖器的崇拜上。在内蒙古狼山地区阴山山脉通苦沟西侧一块巨石的北边,距沟南口约100余米处,就画有女性生殖器。著名的红山文化的发源地--辽西喀左的东山嘴和凌源的牛河梁女神头像所显现的扁平丰满的面庞,肉质感极强的修长的手指为典型的蒙古利亚人种。前苏联学者于1963年发掘共青城区的那乃人即赫哲人的康当村古代文化遗址,其最精采的发现,是一座妇女雕像;高高的颧骨,很小的嘴,向外视的小眼睛,同样显示出蒙古利亚人种的特点。1979年在辽西喀喇泌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还发现了原始社会末期大型祭坛遗址有两件陶质孕妇裸体小像,腹部隆起,臀部肥大,左手贴于上腹,这当然是生育神了。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夏勒口蹄印岩画,在众多蹄印中,杂刻着小凹穴,而小凹穴正是"古代东方宗教中,……生孩子的母体标志,象征整个生命的开始。"随着社会的进展,由女性崇拜过渡到男性崇拜,在内蒙乌海市卓子山附近的岩画的图形很像男性生殖器。这反映了蒙古民族民间增殖人口的强烈愿望。
生产水平的提高使人们的认识大大超越了幻想与祟拜的阶段。但是由于蒙古民族人口稀少,求子习俗依旧存在。据《蒙古风俗鉴》载:"早先年,也有人因无儿无女,向敖包祈祷求子的……三年后无子女的人,让老年人在敖包面前说:'这媳妇无儿女',并打三鞭后说:'明年生儿子,把儿子领到敖包这儿来'。"祭敖包是蒙古民族萨满教遗留的古俗,把对自然的崇拜与对人类自身的生产联系起来,是重视人类自然生产的反映。这种习俗是从古代沿袭下来的。据当代蒙古学者扎旗斯钦考证,在《蒙古秘史》第174节就载有在柳条上拴小布条求子的习俗。从历史记载看,辽代女真人沿契丹风俗:"重五则射柳祭天"。大量的考古发掘中,石器常雕成柳叶花纹,箭头、骨针也制成柳叶形的。在内蒙地区柳是最普及最易于繁衍的乔木,在《大金礼记》中记载,祭祖上坟必用柳。在我国古代北方民族的心目中,柳是祖先的象征,又是保佑子孙日繁的神物。蒙古民族祭敖包时多插柳枝,也具有这种意义。
蒙古民族的求子习俗还通过对火的崇拜表现出来,在所有的蒙古语族和部分突厥语族人中,火被认为是女性和母亲的化身,是生育能力和生命力的源泉。他们在掩埋胎盘的地方搭一小火堆,并在火堆旁祈祷,再赐给一个儿子。有的产妇亲自把胎盘埋在自家的炉灶下。新郎新娘在举行婚礼时的拜火习俗也含有求子的意义。蒙古民族信仰的萨满教祟拜火,火苗有跳跃给人以神秘的生命之感,以火祈子完全建立在直观和直感得来的认识和错误的类比上。
喇嘛教的渗入,使蒙古民族的求子习俗染有佛教色彩,据近代俄国旅行家波兹德奈耶夫在《蒙古及蒙古人》里记载,他们看到娘娘庙:"娘娘庙是在岩石上开凿出来的,可以说是个岩洞,而且连门也没有。佛像身子下面的台座,祭桌和供器全是石头雕成的,佛像是泥塑的,都漆上了油漆,正殿里只供奉一尊观音像,往右侧的庙里供奉如来佛像,在他周围还有许多小孩子的雕像。" 娘娘庙即女神庙,应当为子孙娘娘庙,子孙娘娘是孩子的保护神,是佛教鬼子母的化身。
有的地区还有这样的习俗:妇女不生育,就请别人家的男女幼童来玩布做的娃娃,这属于摹拟,属于"染致巫术"。建筑在"同能致同"的巫术原理上。
在民间举行婚礼时,给新娘佩带的荷包呈腰子状,也有生儿育女的祈愿,因而被视为可贵的装饰品和珍贵的礼物。 怀孕及生产习俗
蒙古牧人企盼生育。但由于游牧生活的颠簸劳苦,仍不辍劳作。《绥蒙辑要》云:"蒙妇工作勤苦,日无闲暇,每于生产或操作时而分娩,无一切之预备,若遇转移时,有在半途而生产者,将小儿包裹仍乘马前行,无血迷等等之症。"方志《青海》云:"妇女妊娠时,操作如常,饮食亦如常。至临盆期前二月内,才仅事挤乳及饪烹煮工作,其他如乘马、跋涉、制酪、负薪等较重工作,一概停止。将近分娩,即预备好包裹婴儿之熟好滑皮,缝成裹囊,亦觅同伴代为放牧。"
妇女受孕之后,人们最关心的是分娩的难易,孩子的形貌和健康状况是否尽如人意,因此产生了种种禁忌。云南蒙古族妇女在怀孕期问有"三禁":禁止从拉牛拉马的绳子上横跨过去;禁止孕妇把围腰带搭在脖子上;禁止用背小孩子的背裳垫坐。这三禁的目的,据说是为了让孕妇生小孩时顺产。民间有一种迷信看法,认为横跨了拉牛拉马的绳子,将来生小孩时脐带会绕在小孩脖子上,造成难产。禁忌与摹拟都属于"染致巫术",摹拟是希望出现类似的情况,禁忌则是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东部蒙古族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一个女人生下几个孩子都不幸死去,就请多子女人来到临产的产妇前,产妇生下孩子后让请来的那个女人从孩子身上迈过去,孩子称之为"额吉"(即"母亲"),把生母叫婶。这样的孩子也多起"陶克陶胡"(意即"占住")这一名字。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存活。
生产之时,同样存在着许多禁忌、祈福和祝福之事。产房一般不得擅入。如果是生男孩,门前挂特制的榆或柳木做的弓箭,以示男儿之勇,并有驱邪镇魔之意;生女儿挂红色布条,以示心灵手巧。这种习俗古已有之。《夷俗记·生育》条云:"无论男女,产毕俱悬红布并腰刀于门上,与悬弧结脱相似。"不论悬挂何物,都是生产的标志,成为擅出擅入的禁忌。产期一个月不准从产妇家借物,以防"带走了奶",外人如果擅进产房,也会"踩断了奶",妇女分娩后,一般食鲜嫩之羯羊肉、饮浓味之羯羊肉汤,滋补休养。
古代蒙古贵族妇女在妊娠和生产时则有"移房"习俗。《元史》卷77载:"凡后妃妊娠,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房,若生皇子孙,则赐百官以金银彩缎,谓之"撤答海",及弥月,复还内寝其帐房,则以颁赐近臣云。"移房,亦为生产之标志
云南蒙古族有把胎盘埋在房门背后柱子旁边的习俗,认为这可以使小孩将来扶梁抱柱,撑家立业,这依然是原始摹拟巫术的表现。近代,蒙古民族重视生男婴,男婴属于父亲而不是属于母亲,孩子被编入父亲所在之旗。
育儿习俗
蒙古民族极为重视对新生儿的哺育。据方志《青海》载:"婴孩临盆,即以两页轻软温暖之山羊羔滑皮包裹其腰部,以护脐带。"因系草原,棉布较少,裹以皮或毡。这种习俗可以追溯到更古远。明《夷俗记·生育》载:"产时即裹以皮或毡,越三日方洗。"
蒙古民族重视喂乳。青海的蒙古、藏族的"授乳时间,大概日哺三次。母乳缺乏时,多以牛羊乳和水以代之;即如产妇于稍事休养精神恢复后,离幕工作时,婴儿亦多授以牛羊乳,迨及断乳,即完全饮以牛乳,使其发育。渐次给与炒面、肉类以助长牙齿及消化能力。" 蒙古民族对包孩子很重视。自初生到会坐前都包着。包法是用大一点的一块方布,向里折一角,把孩子的两腿并拢,两膝靠紧,两臂向下伸直,用方布包紧,在脚膝、胸部用布条扎结。这种包法,专门纠正或防止小儿膝部向外弯曲的毛病,便于长大后练习骑马
蒙古民族育婴使用一种特殊的工具--摇篮。摇篮,古时称"摇车"。据《蒙古秘史》第60节载"帖木真九岁,拙赤合撤儿七岁,合赤温额勒赤五岁,帖木格斡惕赤金三岁,帖木伦还在摇车上。"《蒙古黄金史纲》载:"济农的姐姐多古兰公主,决定打发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回去,使鄂尔多斯库伯古特的特穆尔太师等七人护送,途中绝粮,拾沙葱以喂养摇车中的小儿,因此浑号'库米勒'。"这里所称的摇篮指的是一块二尺多长的木板,下面有两张弓形的木条使它易摇荡,两旁有孔,可以穿带,把婴儿拴在板上,摇撼催眠。正如《蒙古吉林风土记》所云:"令卧板上韦束其两臂,倚毡庐壁间,啼则摇之,徒居则悬之驼装之后。"彭大雅《黑鞑事略》所记:"孩时束以板,络之马上,随母出入"的那种板子,指的就是摇车。
近代蒙古民族用的摇篮与古代稍有区别,是用皮条或绳子吊在房梁上的婴儿睡眠用的船形小床,称为"卧鲁格伊"。卧鲁格伊是由七部分组成的:
①哈拉:摇篮前端的挡头,是把柳条弯成弓状,然后用红布、蓝布蒙好制成的。②厚布琪:前端有三个头的皮绳,一头系在摇篮末端的横档上,在上面蒙上纱或巾,皮绳上还系七个结,以示由北斗七星护佑着婴儿;③阿日拉:摇篮的栏木。④塔突尔:襁褓上的捆带。⑤高格超:带铁环的绳扣。⑥伊鲁:用柳条弯成的连接阿日拉的月牙型轱辘。⑦浩老宝苏:摇篮两头的横档。
摇篮是用开花结果的山丁子树制成的,取其子孙繁衍、繁荣兴旺之意。制做摇篮的一般是年纪较长、老伴健在、子女双全、德高望重的人,以示对孩子的祝福。摇篮一般由姥姥家送,但如姥姥家没孩子,则忌送摇篮。
有的地方在婴儿出生后七天就开始放入摇篮。放入摇篮,要举行摇床宴,有的地方称为祭篮仪式,请亲朋好友参加,并用黄油涂抹摇篮祝福。祝福女孩美丽聪慧,祝福男孩勇敢顽强。一般在摇篮前边的挡头上为女孩挂上镜子,为男孩挂上小蒙古刀。
蒙古民族有给男、女幼童扎耳朵眼的习俗。《清稗类钞》云:"有疾,延喇嘛诵经,服药不效,则穿耳一孔,贯以银丝,坠珊瑚一粒,谓其易于养育也。"《新疆志略》也有同样的记载。女孩穿三个耳朵眼,三个耳朵眼中间带坠子,两旁戴耳环,亦有装饰之意。
蒙古民族忌讳外人用手模小孩的头,认为不洁;小孩在五岁以前,一般不穿带扣子的衣服,也忌讳大人迈过或跨过孩子的衣服。
婴儿礼仪
游牧民族重视婴儿的诞生。据方志《青海》载:"蒙、藏对婴儿之性别无轻重贵贱之分界,各族土职常赠与哈达及礼物于多生子女之父母,以示奖励人口之激增,而多加民族及生产之力量、同族人更视为吉祥,莫不尊重之。"因此,庆贺婴儿诞生的礼仪格外丰富。其中主要包括:
洗三
按照蒙古民族古代习俗,婴儿诞生三日方用水洗,名曰"洗三",洗时只近亲在旁。洗,喜也,有向亲族报喜之意。洗三后,用奶油涂抹婴儿中指,为婴儿祈福,称为"米喇兀"。蒙、藏均有此习俗。据方志《青海》载:"生子三日,用酥油涂儿身曝于日光中,谓可减疾病,且多吉祥也。"1977年在楚鲁特河谷发现了岩画,这些岩画笔调粗犷、形态逼真,风格奇特,其中就画有狩猎及庆贺出生的场景。可见北方民族在狩猎时期,就有庆贺婴儿出生的礼仪。
满月
"满月"举行小型的仪式。规模大小不一。有的只请近亲,有的则加之邻居甚至请歌手。满月既是对孩子出生的庆贺,更是对未来成长的祝福,因此较为隆重、热烈,宴会开始时,父亲要以孩子的名义给每个人都敬酒,孩子的母亲抱着孩子给每个人都叩头。家族、舅族等来祝贺的人都执有礼物,一般为食品衣物,重则赠羊,也有赠钱的。
蒙古民族小孩满月时可以剃胎发,但不能剃完,脑门上要留一块胎头发保命。把头发与寿命联系起来,这显然是原始观念的遗留。
过生日
过生日的仪式热烈、祥和。孩子由父母抱着给每个参加者都叩头行礼,参加者亦都有馈赠。此外,还有两项重要内容:
其一,"抓岁"。在一盘内放有吃、穿、衣物书笔等。若为男孩,要放入小形铜佛、、青铜弓、黄铜箭、火镰、蒙古刀、马鞭等。若为女孩,则放入针线、金银、玉石、手镯等。孩子抓到之物,就是他将来最喜欢或最擅长的。
其二,"打绊脚线"。内蒙古东部地区有"打绊脚线"的习俗,即用单根的棉线把孩子的双腿绊住,然后再用帽子打断。
过百日
新生儿满一百天,为孩子举行"过百日"亦称"过百日关"的庆贺仪式。过百日关也要请家族舅族的亲友参加,来客都来送贺礼,主人则要摆宴席。其宗旨是祝福婴儿身健茁壮,长命百岁。
蒙古民族给婴儿祝福的习俗可以追溯到遥远的狩猎时期,古时当孩子们首次参加狩猎时,要以脂和肉涂其大拇指,以示对其祝福。
剪发礼仪
蒙古人来到世上,从生到死,不知要参予多少大大小小的宴席。最亮丽的却只有去发宴、婚礼宴和葬礼宴,号称"人生三宴"。它是一个人生命的早、午、晚餐,是人生仪礼中的三道风景线。剪发礼是蒙古民族人生成长过程中的第一个重大礼仪。剪发礼即子女长到一定的年龄,有人说1-4岁,有人说3-5岁,总之要在3、5、7、9奇数年龄进行,此时邀请亲戚朋友参加剪下头发,这种礼仪是庄重的。礼仪程式包括:
择吉日
蒙古民族重大的礼仪活动都有择吉日的习俗。一般请喇嘛据藏经占卜吉日。剪发礼也要择吉日。蒙古地区阿拉善一带要在1 - 4月间,即夏至之前举行。
敬献鲜奶汁和"薛木尔"
客人来到,主人要双手捧哈达,上置银碗,碗内盛鲜奶汁,先献给年长的老人。年长的人接过鲜奶汁,要口诵祝赞词,以右手中指沾奶汁弹向四方,然后在受剪幼儿的前额上抹上一点,自己再品尝一口,递到主人手里,主人依年龄大小把鲜奶汁递给其他宾客。
"薛木尔"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食品。一圆形木盘,喻为大海,木盘四角各抹一块酥油,表示人类世界的四大部洲,盘中以炒面、奶酪、奶皮堆成须弥山的形状。这种食品请宾客一一品尝。
《大唐西域记》序云:"苏迷卢山(原注唐言妙高山;旧曰须弥,又曰须弥娄,皆讹略也。),四宝合成,在大海中,据金轮上,日月之所照回,皆天之所游舍。七山七海,环峙环列。山间海水,具八功德。海中可居者,大略有四洲焉,东毗提河洲,南赡部洲,西瞿陀尼洲,北拘卢洲。"
须弥山为印度后期佛教密宗时轮派之理想圣地。如同《旧约》的伊甸园,摩尔的乌托邦,陶渊明的桃花园一样。据说这里四季如春、风光宜人,人们没有生老病死,永享长生之福。蒙古民族自十六世纪以来普遍信奉的喇嘛教接受了须弥山之说,意求幸福吉祥。
敬献问候酒
"薛木尔"品尝完毕,主人即献问候酒。宾客各自打开自己携带之酒,互相敬献。
此后将盛满酒的大铁锅置于蒙古包中,掌勺人一面用系上哈达的勺盛满一碗碗白酒递给主人,请主人递给客人,-面朗读酒词,即《大段成吉思汗颂》和《小段成吉思汗诵》;大意是"在各位友好相逢的时辰里/我们犹如旭日东升/霞光万道,灿烂辉煌/为了永世的幸福,把这洁白的醇酒洒向天地四方……" 。
剪 发
据50年代赴内蒙阿拉善地区的调查报告记叙:第一剪子须请属性相合、年纪大、子孙多或弟兄多的人,余下的远亲和朋友先剪,近亲次剪,据说近亲先剪会影响小孩的福份。被推为剪头一剪子的长者所拿的剪刀要系着哈达,并口念祝词:"翁木--愿/你幸福平安!/金色的剪刀张开了,/要剪下你那细嫩的乳发,/银色的剪刀张开了,/要将你那乌黑的美发剪下,/愿你如同海河雄健的白狮,/名扬四海威振天下!/祝你像参天的菩提大树,/福禄长青,茂盛繁华!/愿你放牧的畜群,膘肥体壮,漫山满崖/祝你长命百岁,幸福无涯!"老人剪下的头发塞在剪刀上系着的哈达上。
依照蒙古民族在剪发仪式上,被邀请来的客人在给小孩剪发的同时,还要送给小孩礼物。礼物包括小孩的日用品及绸缎衣料,也送马、牛、羊、驼。剪头一剪的人要送给孩子较为贵重的礼物,一般是一只羊。若为母羊。不得出卖,蒙古民族视之为产业的根基,靠它来繁殖。
共享"整羊"和祝酒颂
主人把煮好的整羊放在大铜盘里,请客人一一品尝。肩胛骨肉放在最尊贵的男客面前,而由他把肩胛骨肉分成若干块,分赠给晚辈。胸叉肉放在最尊贵的女客面前,由她分赠诸位客人。这时高唱祝酒颂,热烈的场面达到高峰,在酒酣兴足之际,主人再敬答谢酒并致祝辞:"敬祝客人们像田野的青稞一样,/颗粒饱满,人丁兴旺!/祝愿客人们像早晨的太阳一样,/聪慧贤明,灿烂如光!/敬祝客人们像峻岭的松柏一样,/长命百岁、郁郁苍苍……" 庄重的剪发礼在欢乐的气氛中结束。
剪发礼具有较深刻的内涵
第一、剪发礼是承识被剪发者为社会成员的标志。把生下来的头发剪掉,表明被剪者已成长到一个阶段,得到社会的承认。在剪发礼上,赠被剪者以牲畜,说明他具备了具有生产资料的资格,而且开始练习从事牧业的本领。方志《青海》载:"五岁时,有剪发之典礼。自后即随其父兄至近幕放牧羔犊。骑乘牛马,渐脱离其提携时代,而开始练习谋生之能力矣。"
第二、剪发礼含有祝福之意。剪发礼是在邀请众多德高望重的宾客下进行的,远来的宾客都把自己的"福份"带给了被剪者。他们口中念的颂辞也完全是"祝福"、"吉祥"之意。按照蒙古民族习俗,这种祝福会给孩子带来永生永世的幸福,他们借佛教中的"须弥山"表达了自己的理想,他们希冀孩子成为一个理想境界的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
剪发礼并非是成年礼(通称为冠礼),因为被剪者并未进入成人年龄。这只是幼童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礼仪。
近代,有的地区也有实行成年礼的习裕。《土默特旗志》载:"比丁之年,父兄为加官帽,以杆五尺量其身,是谓成丁,乃编入户籍,充当旗差。女十五以上,戴笄,即满洲大簪也"。男加官帽,女戴大簪,此为满族成年习俗,为部分蒙古地区所接受。这表示社会承识并接纳这个人进入成人行列,本人既在社会上享权利,也同时尽社会义务。
祝 寿
蒙古民族有尊重老人的习俗。其谚语说:"尊敬德高的人、敬爱年老的人。""老人的经验教育人,太阳的光辉温暖人"。蒙古民族的祝寿礼和过本年都是在年纪大时才举行。一般在六十、七十、八十、九十时才祝寿。过本年的十三、二十五、三十七、四十九也不那么热闹,过本年的一般不祝寿。
祝寿和过本年的日期一般在正月。也有的人家另定吉日。来宾都为老人斟满酒、献哈达、献礼品。祝寿的礼品较为贵重,主要有马、牛、绵羊或羊乌查,还有皮、棉、夹各种长袍和靴子等。祝寿宴会隆重、热烈,要频频斟满酒、频频敬酒,祝老人幸福,长寿。
祝寿完毕,祝寿者不能空手回,主家要回赠毛巾、荷包或给孩子食物、零用钱等。
婚 俗
蒙古民族的婚礼别具一格,充满了诗情画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我们可以透过热闹有趣、异彩纷呈的一幕幕情节仪式,感知一个富于游戏精神的民族灵魂。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原始社会,两性的概念不是个体的概念而是集体的概念,原始群体由族内婚制过渡到族外婚制,由此而产生人类最初的社会组织形式--由婚姻的两合组织构成民族。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之间的媾合逐渐形成某种规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产生了相应的婚姻制度和某种特定的习俗。婚礼不仅仅是向社会宣布男女的结合,而且表明男女双方维系家族的功能和生殖功能的合理性,因此蒙古民族在婚俗中特别看重婚礼。蒙古民族的婚礼始终具有自己鲜明的地域文化色彩和独具风韵的魅力。
蒙古民族的传统婚姻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正的自主婚姻是近几十年的事,但在礼节上多少还保留有传统的痕迹。
丰富多彩的蒙古民族婚礼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由于历史的演变,社会阶级、阶层的变化,其规模之大小、繁简之程度以及具体方式等都曾经历过多次的发展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都具有浓厚的游牧文化的特色。
婚 制
婚姻要受社会制度的制约,因而不能不带有不同社会制度影响的痕迹。蒙古民族从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从杂婚过渡到个体婚制以后,经历了一系列婚制变化。但婚姻要受社会制度的制约,因而不能不带有不同社会制度影响的痕迹。
在历史上蒙古民族的婚姻形式大体有以下几种:
抢婚(掠夺婚)
蒙古民族自七世纪到十二世纪期间,聘婚非常盛行。《蒙古秘史》中关于聘婚、许婚有许多记载。元代前后,聘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但是,直到十三世纪,掠夺婚并不少见。《蒙古秘史》中也速该巴特(成吉思汗之父)和诃额伦夫人的结合,就是正在打猎的也速该遇见另一部落娶女归来,见其颜容无比,便抢来为妻。在战争中掠夺婚则更不胜数。1202年击灭塔塔儿后,成吉思汗下令:"为父祖报其仇,雪其恨,比辖而屠之,杀之,屠而绝尽之,奴气所余者。"塔塔儿的成年女子多被掠来成婚。
随着历史的发展,掠夺婚逐渐减少了,消失了,为聘婚所代替。但人们仍不忘其旧,把象征性的抢婚形式,作为一种结婚习俗接收过来。男女双方同意,并交换过聘礼以后,新郎在亲属及年轻朋友的陪同下,骑马来到新娘的毡包,这时新娘被她的女友们团团围着。照例新娘不是被领走,而是从她的女友手中被抢走,她喊着、挣扎着;那些强壮的小伙子们却灵巧地把他驾走,驰向新郎的毡包。这些实质已不是抢婚,只是一种婚俗形式。
表亲婚
蒙古民族实行族外婚制,禁止血亲结婚,但不限制姻亲结婚。因而常常到舅族求婚。铁木真九岁时,也速该巴特就打算从铁木真舅族诃额仑母家,斡勒忽讷兀惕百姓处聘女,但途中遇到德薛禅,聘了其女布儿帖才没有去成。到了现在这种表亲婚已被禁止。
妻方居住婚
"妻方居住婚"有的是"入赘婚",有的是"服役婚"。《旧唐书 室韦传》载:"婚姻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妇,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不过,正如《蒙古秘史》所载:"女子之命不可老于生身之门。"可见人们当时并不十分赞同。
转房婚
加宾尼的《蒙古史》和《三国志东夷传》都有记载。这种"妻姐妹婚"和"夫兄弟婚",正是母权制氏族社会族外群婚制的遗俗。夫兄弟婚,它多因家境不大富裕弟嫂结合(民间称为"小叔子和嫂子就合 "),可免花很多钱另娶;另也因嫂子的品德好,为全家所赞佩,不忍相离。妻姐妹婚,多因姐故,又怕姐姐的遗子受继母气,而姐夫与小姨结合成妻姐妹婚。
买卖婚
元明清,随着封建制的发展,聘婚制也就成了买卖婚。通常只有男家送彩礼给女家,女家无任何礼品答谢。对彩礼多少,女方总是讨价还价,争来争去,其婚约应说是买卖式的。这种婚姻是以男方相当数量的财物为代价取妻成亲的。这种财物实际是卖女的代金。蒙古民族大多数都是用牛、马、羊为聘礼的,也有的用金银首饰、衣物、土地的。有的蒙古民族家庭非常讲究陪送嫁妆。有的要陪送一架新的蒙古包,人们专门查数,看娘家陪送多少嫁妆。
抱斧婚
这是奴隶制社会遗留下的一种婚制。它始于何时不详,没有文献记载,但直到清末还存在这种婚姻。它规定,府内女奴如违犯府规,就强行叫她抱斧成亲。成婚仪式是,她怀抱斧子(代表她的丈夫),她面前放着猪槽子、塔头墩子,意为愿她终身成为王宫的奴隶。实际上,这是封建王公对女奴的一种示威性惩处。据说哲里姆一带也有与碾子成亲、抱鸡成亲的,形式虽异,实质相同。
除上述诸种婚制外,也存在与汉族及其他北方民族大体相同的婚制(如童养婚、指腹婚----),不一一赘述。
求 婚
蒙古民族男子到一定年龄时,父母就注意给儿子物色对象,得知谁家的姑娘在年龄、容貌、品德、性格和自己的儿子相当,就托媒人到女方家求婚。蒙俗是多求则贵,少求则贱。求婚要带哈达、美酒、糕点等礼品。民间还有许多求婚的歌谣。求婚歌的词曲各地不大一样,但内容大致是相同的,词句真挚动人,曲调优美抒情,有浓烈的民族风味。
求婚之歌:
黄金杯里斟满了清凉的奶酒,
捧在洁白的哈达上敬献给你。
遵照祖辈商定的婚事,
您把宠爱的女儿许给了我。
白银碗里盛满了圣洁的奶酒,
放在长寿哈达上敬献给您。
遵照先世预定的婚约,
您把美丽的姑娘许给了我。
骑上雪白的骏马并肩驰骋,
亲爱的姑娘哟请体察我内心的隐情,
践守前约咱俩同返故乡吧,
愿我们同甘共苦永远和睦。
骑上黄骆驼相依而行,
亲爱的姑娘哟请接受我炽烈的爱情,
遵照前约咱俩回转家乡吧,
愿我们白头到老订 婚
男方数次登门求亲,若女方同意就请喇嘛选定良辰吉日,举行订婚仪式。定亲的礼品叫茶礼,也叫茶的术斯、干术斯。术斯是全羊的意思。全羊是结婚那天才用的,茶的术斯向姑娘讨价钱用的,规格比前者要低,为了面子上好听,所以也叫全羊。实际上就是一块砖茶作为全羊的代用品,礼轻而情意重。定亲礼送到姑娘家,要设定亲宴。去者以媒人为首,四人或六人同去,不可单数前往,这是通例。订亲宴也叫喝姑娘酒。从此以后,女方见了喝过姑娘酒的人一律称为"亲家"。席间要商定嫁妆、彩礼和娶亲的具体事宜。
订婚后,若男女未到结婚年龄,男家逢年过节派儿子赴女家请安问候。
聘礼通常是以绸缎、首饰、箱子、柜子、被褥、四季穿的衣服及牛、马、羊等牧畜为主。
元代以后蒙古民族尚"九族",即礼品一"九"为起点,如三匹白马,三只白羊,三峰白骆驼,合起来为九。或者九只羊,九匹马,九峰骆驼,均可。从一九起,一至到六九、七九、最多不超过九九,即九九八十一头。"九"是蒙古民族认为最吉祥的数字。蒙俗取其"九",象征着广阔、幸福、长寿。家贫人家,无力具备九数,也兴奇数,即一头,三头,五头,七头均可。讲究奇数,寻其根源,多来自对未来美好幸福生活的祝愿。在婚礼问题上,女方从来不向男方索取"彩礼",而且还常常陪送很多嫁妆,生活富裕的人家陪送的更多,这种习俗至今还保留着。
永不分离!
订 婚
男方数次登门求亲,若女方同意就请喇嘛选定良辰吉日,举行订婚仪式。定亲的礼品叫茶礼,也叫茶的术斯、干术斯。术斯是全羊的意思。全羊是结婚那天才用的,茶的术斯向姑娘讨价钱用的,规格比前者要低,为了面子上好听,所以也叫全羊。实际上就是一块砖茶作为全羊的代用品,礼轻而情意重。定亲礼送到姑娘家,要设定亲宴。去者以媒人为首,四人或六人同去,不可单数前往,这是通例。订亲宴也叫喝姑娘酒。从此以后,女方见了喝过姑娘酒的人一律称为"亲家"。席间要商定嫁妆、彩礼和娶亲的具体事宜。
订婚后,若男女未到结婚年龄,男家逢年过节派儿子赴女家请安问候。
聘礼通常是以绸缎、首饰、箱子、柜子、被褥、四季穿的衣服及牛、马、羊等牧畜为主。
元代以后蒙古民族尚"九族",即礼品一"九"为起点,如三匹白马,三只白羊,三峰白骆驼,合起来为九。或者九只羊,九匹马,九峰骆驼,均可。从一九起,一至到六九、七九、最多不超过九九,即九九八十一头。"九"是蒙古民族认为最吉祥的数字。蒙俗取其"九",象征着广阔、幸福、长寿。家贫人家,无力具备九数,也兴奇数,即一头,三头,五头,七头均可。讲究奇数,寻其根源,多来自对未来美好幸福生活的祝愿。在婚礼问题上,女方从来不向男方索取"彩礼",而且还常常陪送很多嫁妆,生活富裕的人家陪送的更多,这种习俗至今还保留着。
娶 亲
结婚日期,由喇嘛选择,通过媒人和证婚人通知女家。由媒人和男家亲友将聘礼送到女家。结婚前几天,男家女家通常宰牛杀羊准备,打扫或新搭蒙古包,备下美酒、烟、制作或购买好看的蒙古袍、蒙古学、马靴,通知亲友。结婚的新房一般扎在西北角,紧靠长者(父母)的蒙古包,亲友的蒙古包由此往东排在一旁,作厨房用的蒙古包则扎在东北角最靠边的位置上。
结婚那天,男家喜气洋洋,热火朝天,新郎在吉祥高兴的气氛中换上崭新的装束。一般是红锻结冠,或带"布里亚特"式的圆锥红缨帽,身着长袍,腰扎金黄宽带,脚登长靴,负弓带箭,腰间揣着哈达,显得十分威武英俊。媒人、伴郎也都穿上盛装。一切具备,新郎和伴郎在欢呼声中举起酒杯,唱起了娶亲歌。
大意是:
成吉思汗传下来的婚礼,
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
让我们在辽阔的草原上,
纵情歌唱,幸福万年长 ------
歌毕,新郎在众人的簇拥下,跨上骏马向女家奔驰而去。通常新郎等人快到女家时,女家的蒙古包紧闭着,佯装不知,闭门不纳;或是新娘的伴娘和亲友们,在门前作半圆形,好像拒娶的态势。这时一位德高望重、善于辞令的婚礼祝颂人走出来,向女家客气地说:今天是黄道吉日,我们是按婚约来娶亲的。女家还照旧堵着门,以蒙古民歌高声发问,请祝颂人用歌声作答。
伴娘们先唱道--
什么象征着洁白无暇?
什么标志着幸福荣华?
这样的礼物是什么?
你可把它带到姑娘的家?
祝颂人答唱道--
清晨是纯洁白净的鲜奶,
正午酿得更加甘甜,
晚上变成醇香的酥油,
这珍贵的礼品全都带来。
伴娘们又唱道--
千里草原上远近驰名,
奔腾飞跃神速如鹰,
为接娶美丽的姑娘,
你们可曾带它来临?
祝颂人答唱道--
成吉思汗圣主的马群里,
挑选的白玉色宝马驹,
驰骋蓝天云间的千里马,
现已牵引到这里---------
祝颂人对答如流,伴娘无奈,才开门把新郎和迎亲队请进。
新郎进屋后,先拜佛爷、火神,后向新娘父母献哈达、美酒等礼品,再向女家亲友呈鼻烟壶,并一一请安问好。岳父母以矫客来临,安为上座,以丰盛的全羊美酒招待。宴时,先割羊肉一片祭祖,后敬新郎、新娘。宾主高兴地为新人的幸福举杯祝酒、高歌。礼毕,姑娘、小伙子们耍笑新郎就开始了。阿拉善盟、伊克昭盟,"掰羊脖子骨",就别有情趣,要求新郎掰断煮熟的羊脖子,为的是考验新郎的力气和智慧。为增加难度羊脖骨髓中常常插一根红柳棍或筷子。科尔沁争夺"羊恩吐"(羊嘎拉哈、也叫羊拐)也很富有诗意。
女方家要派人送亲。起程时刻快到时,新娘罩上鲜红的面纱,穿上桃红色的蒙古袍,腰扎宽阔的绿绸带,足蹬长统马靴,显得分外健美。在送亲的祝酒声中,新娘乘马绕自家蒙古包三圈,向自己的父母和朝夕相处的姐妹们痛哭流涕,互相诉说慈爱、感恩、友谊之情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时,母亲常常边哭边唱,父亲的歌自己不能唱,通常姑娘们代唱。父母唱完歌,新娘在伴娘的陪送下,同新郎的娶亲队一起,登程出发。新娘总是姗姗而行,故意落在后面,走快了会被人笑话。娶亲队和送亲队都想抢先到男方家,双方在路上都尽情驰骋,互相追逐戏逗。
娶亲到家新郎新娘下马前,先绕蒙古包走三圈。下马后,拿着马鞭,双双通过两堆旺火,表示爱情的纯洁、忠贞不渝,象征着婚后生活的兴旺、幸福、纯洁。新郎新娘先拜佛爷、灶神。拜灶时,先在灶里燃起红彤彤的旺火,新人并排跪在一起,新郎的膝部还要压着新娘的袍子边,以示男贵女贤;同时新郎伸右手插入白布口袋的日形处,新娘伸左手插入白布口袋的月形处,手携手,表示同心同德,永不分离。再拜父母、拜亲友,和小姑小叔一一相见互献洁白的哈达,互呈鼻烟壶,新郎也向新娘的亲友礼拜。
婚 宴
礼成后,举行宴会,招待亲友。一般是摆整羊席,新郎手提银壶,新娘手捧酒盘,逐一上前敬酒。大家无拘无束地畅饮,一面跟着悠扬的马头琴声,翩翩起舞、歌唱。
欢乐往往延续两三天,之后,大家给厨师敬献哈达等礼品。宾客陆续告辞,主人决不让客人空手而回,通常赠送大人的礼品是衬衣、手巾、碗等,孩子的是月饼、糖果。女家送亲的人起程时,男家要隆重设宴款待,表示饯行。临上马或上车前,男家还给送亲者一一敬酒、致谢。
婚后一、二天,新娘新郎要回亲(回门),住一、二宿后,新郎返回,新娘可多住几日。婚礼后一个月头上,有的讲究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叫"住对月"。"住对月"期间新娘亲手做许多新鞋,回来后一一送给公婆、长辈、近亲、以示媳妇的心灵手巧和孝顺老人之心。
家 庭
一般多是女子主持家政,除缝衣做饭外,还要挤牛奶,照顾老弱幼畜,拣柴拾粪;男子处理家庭重大事物通常都要和妻子商量,并取得其同意。《马可波罗游记》中写蒙古民族家庭生活:"妇女们非常珍视贞洁,举止端庄,讲礼貌,世界上很少有超过它们的。就是在对待丈夫的爱情和义务上也是如此。男人对妻子的忠诚也很令人钦佩。------,家庭里大家相处也很和睦和宁静,实在值得人赞美。从来听不到一切粗鲁无礼的话语。"蒙古民族不重男轻女,幼儿无论是男是女,都一样喜爱一样看待。
家庭财产,过去的贵族多半是长子继承,贫民通常是幼子继承得多。
古民族的婚礼欢乐而有趣,各地变化多姿,各呈异彩。古老传统的婚俗习惯也在逐渐改变着,那些名目繁多叩头跪拜,宗教色彩已渐消失,但是定亲、成亲以及一些欢乐有趣的婚礼仪式仍然保留着。
丧 葬
旧时蒙古民族的平民百姓,特别是牧区的贫苦人民,其葬礼是比较简单的。人死前,全家人以至诸亲好友都守在其边。死后,全家举哀,通常不设灵堂,不摆供献,不穿孝服,不烧纸,不用音乐,不给亲友通讣闻。但是差不多都请喇嘛念经。死者没有文字遗嘱,仅口头嘱咐牲畜等遗给某人,遗骨送至何处。倘若死于暴病而没有遗言,其子向呼图克图(活佛)求问死之遗志,以便遵守,按照蒙古民族的传统习惯,家中如长辈死了,忌讳说"死了",应说"老了",以示尊敬。《蒙古秘史》中说:诃额仑知道成吉思汗背着她夺了胞弟哈撒儿的百姓是,很不高兴,在忧闷中"老了",也就是说"死了"。可见蒙古人使用"老了"这个字眼的历史是很长了。喇嘛死了,也不准说"死",而称"圆寂"。蒙古族的丧葬礼仪,经过元、北元(明)、清各朝代,七百多年中,有许多变化,加之各地自然、经济、文化条件不同,丧葬礼仪也不一样。一般分深葬、野葬、火葬、土葬----几种,其中石葬、深葬、风葬属于宫廷葬法。
石葬
马长寿著《北狄与匈奴》一书根据出土文物认定:"蒙古草原牧民早期埋葬死尸的方式就是墓葬。到部落和部落联盟时期约公元前七至二世纪之际,蒙古各地广泛地采用了石墓的形式。
所谓石墓,就是把石板侧埋于地上,成一四方形的围垣,然后把死者和殉葬物安置其中,最后再掩埋起来成为坟墓。并且书中还提及从出土文物看,"蒙古各地石墓里发掘出来的殉葬品,并未发现数值上有很大差异",它说明当时社会内部还未发生显著的财产分配不平衡的现象。这种葬法是匈奴和其他北方民族在公元前的丧葬方式。
在喀喇沁发现的古墓,也曾见过十六至十八世纪的石墓。清末乃至解放前,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一带仍保留着少数的石墓葬俗
风葬
《魏书·失韦传》说:"父母死……尸则置树林之上。"这种"风葬"或称"树葬"大概就是《蒙古秘史》里记述的"林中百姓"所特有的一种古老的丧葬习俗。这种习俗在我国北方少数民族中也延续时间较久,鄂伦春、鄂温克族中,还有流行,但在蒙古民族从九世纪以后,已经基本不存在了。
深 葬
十三世纪,蒙古社会发生急剧变化。《元史》卷七十七《祭祀志六》载:
凡宫车晏驾,棺用香南木,中分为二,刳肖人形,其广狭长短,仅足容身而已。殓用貂皮袄,皮帽,其靴袜、系腰、盒钵,俱用白粉皮为之。殉以金壶瓶二、盏一、碗碟、匙筋各一,殉讫,用黄金为箍四条以束之。
其葬法,《黑鞑事略》载:"其墓无冢,以马践蹂,使如平地。"叶子奇《草木子》卷之在下《杂制篇》载:"送至……寝地深埋之,国制不起坟垄,葬毕,以万马蹂之使平,杀骆驼子其上,以千骑守之,来岁春草即生,则移帐散去,弥望平衍,人莫知也。欲祭时,则以所杀骆驼之母为导,视其踯躅悲鸣之处,则知葬所矣。"所以从成吉思汗开始,直到元末的脱欢帖木儿,至今都未发现他们的墓迹。成吉思汗认为"英明在世,不留其骨",意味着人生在世"使其神,用尽力",死后就无需再留什么了。其实,这种习俗是很好的。
野 葬
蒙古的丧葬习俗,经过元、北元(明)、清各个朝代,又有了许多变化。特别是喇嘛教传入后,在草原牧区出现了野葬。
人死了以后,给死者穿上新衣服、新靴,用白布缠身,把尸体放在勒勒车上(也有的不用勒勒车,是用马或骆驼驮),用鞭抽打牲畜,把车赶向固定的野葬地,不用人驾驭,让它作意奔走,任意颠簸。死尸掉在哪里也无人管。直到第三天才沿车辙去找尸体。找到尸体后,如果尸体已经被野禽、野兽吃掉,就认为已经升上了天堂。要是禽兽没吃,就要请喇嘛来念经,给他赎罪。这种地野葬法不留墓迹。
有的野葬略有不同。就是装尸体的车要有人驾驭,到了野葬地让车子任意颠簸,尸体在哪里落地,哪里就是吉祥的葬地。马上用土块、石块把尸体围起来。第三天与前述方法一样,去看尸体,如被禽兽吃了,就高兴地把尸骨、遗物掩埋起来;如没被吃,就要请喇嘛念经。
这种葬法的特点是"求天卜地",流行的范围很广。
火葬
萨满教和喇嘛寺庙影响的地方,又出现了火葬的习俗,但火葬并不普遍。只有孤独老人,未婚青年,传染病患者死后才要火葬;也有生前留有遗嘱的则要遵嘱火化。葬法是:丧礼过后,将死者与棺木一同火化,有的把骨灰撒于山、河(郭尔罗斯人,认为松花江流入大海,是死者的极乐世界,所以多撒于此水),也有的富人 、贵族,把骨灰送到五台山埋葬。火葬,除骨灰撒于山、河者外,均留墓迹。火化时不能用自己一家的木、柴,要募集百家木、柴做为火化燃料。
土葬
清代以来的蒙古民族,主要还是土葬。这一时期,蒙古民族也出现了坟茔地。葬法是选择好墓地后,掘穴,中等以上人家还在穴中砌砖或石。从郭尔罗斯开挖的古墓葬看,有的墓穴全部用大青夸磨砖对缝砌成,穴内有尸床。蒙古民族王公台吉死时葬法甚为讲究。死者要用布帛把尸体裹严纳入棺内,在王府置三年或七年,谓之停柩期间叠石造屋,藏棺其中,谓之陵。并设守陵户常住陵旁。守陵户的多少,根据王公贵族的品位有定例,如亲王为十户;郡王八户,固伦公主与郡王一样;贝勒、贝子为六户,和硕公主与贝勒、贝子相同;镇国公、辅国公为四户;辅国公以下的一般官员及没有功劳者,皆不得有守陵户。郭尔罗斯王爷、协理皆称墓地为"衙门
孩儿葬
孩子的葬礼,实际上也是一种天葬。到目前为止,牧区保持天葬最彻底的也就是孩子了。但它有两个特点,是别的葬礼中绝对没有的,所以单独列为一节:一、别的葬礼不能由女性直接操持,惟孩儿葬少了女性不行。二、没有鬼魂一说,显得温情脉脉。
母亲葬孩子
孩子死了,没有那么多繁礼缛节,母亲的找块新白布,粗针大脚地缝个口袋,把死孩装进去,背到大道中央或三叉路口,连口袋扔下走了。走路人看见,便把口袋托起,走到近处一个向阳背风的地方,揪起口袋底子一抖,就把孩子抖出来了。有些人家,口袋里还放着孩子心爱的玩具、好吃的东西或碗筷等等,路人把这些东西随便揣上一件,可回家去。
甘当"指路人"
大人死了,葬得越远越好,别人生怕染晦气,避之惟恐不及。孩了没过十二,灵魂还没有长全,不能成鬼,自己也找不到转生的人家,所以特别需要一个"指路人"。那个第一个碰见孩子,把他从口袋里倒出来的人,就是孩子的指路人。孩子的灵魂跟着指路人回到家里,托生为他的孩子,玩耍是孩子的天性,谁要把他的玩具拿走,他就寸步不离地跟回家去。因此牧区有些缺子少孙的人家,往往伸长耳朵打听谁家把孩子扔在什么地方,好去做个"指路人"。
唤他再回来
当然,最高兴的自然是转回来,再成为自己的孩子。如果三天头上,孩子还赤条条的躺在那里,未被狼吃狗啃,说明孩子的灵魂还没被领走。这时就不能像一般人那样,请个喇嘛念经赶紧把他送走,而是千方百计再把他领回来。因为儿子既未成人,死了也不会成鬼,只是一个可怜巴巴的小灵魂,自然跟上父母更合适。父亲的做法是解下套马杆的套索,一边拖在地下往家走,一边喊着孩子的名字,灵魂就跟着拖下的痕迹回来了。母亲的做法就温柔得多,她解开白嫩的乳房,把奶盘揉一揉,使奶水来精,挤在孩子的脸上、身上和跟前的草地上,再拖着背过孩子的背带,一边走一边叫:"我的孩子回我家,来世再转妈妈娃,呼瑞呼瑞呼瑞!"孩子嗅到乳香和自己充满奶腥味的背带,自然就跟回家来了。有心计的父母,常常在孩子的手上、腿上、腚上,用朱砂、墨汁、锅底灰涂个印记。如果她的下胎婴儿,正好在某个部位有她做过的印记,她就会欢天喜地,逢人便讲:"我那孩子又转回来了。"有的痴情妈妈,总是舍不得把夭折孩子的襁褓、摇篮、小衣袍扔掉,眼巴巴地等着孩子回来穿用呢!
喇嘛在葬礼中
清末以来,由于民族杂居区不断扩大,农业区、半农半牧区逐步走向定居,丧葬习俗也在不断改变。在牧区基本还是沿袭野葬方式,在农区则基本采取土葬。因为受萨满教和喇嘛教的影响,丧葬中有很浓厚的宗教色彩。人死后要请喇嘛念经,要给寺庙和喇嘛赠送牧畜、布帛、钱财、珠玉,以及其它物品,请喇嘛为死者祈福。
喇嘛是蒙古葬礼中必不可少的角色。是葬礼的总导演,死者灵魂的安顿者。由于常人只擅长生前的种种事体,对死后的情景感到茫然而可怕,于是喇嘛这类专业人才就出来充当了中介人,凡人凡事得听他安排。比如死者要停尸多少天,什么时候出殡合适,墓地建在何处妥当,什么生肖的人在起灵和下葬时要回避等等,都得请他掐算。他的活动不仅贯穿了葬礼的全过程,而且更有超前性和延后性。人没死他就来了,人死三年后他才彻底走开。
喇嘛的葬礼期间的茶饭相当丰盛,富裕的人家还有赏赐,白吃又白拿。不但邀请的喇嘛每人一份,就是闻讯而来的不速之客也照此办理,所以来的闲散喇嘛很多。书载察哈尔镶黄旗鲍永隆、孟克鄂齐尔等富裕人家给所有参加葬礼的客人每人一份食品。喇嘛除食品外,每人还要外加哈达一条和财物。
喇嘛在葬礼中的活动主要是念经。
人死之前
人死之前,一般人家要请喇嘛念经七----十四小时,喇嘛的诵经声和铃鼓声极富音乐感,充满平和安静的温馨,这时弥留之际的死者是一种安慰和召唤,似乎他面对的不是死亡的幽谷,而是美妙的天堂。
人死之后
人死之后,蒙古人不讲究棺材搭灵棚,而是在原住所吊一帘幕,主要任务还是念经。有的地方白天喇嘛念藏经的"精装本",晚上俗人念《玛尼》的翻译本。如此进行三、五、七日不等。
出殡途中
出殡时前有"浩尔劳"导引,后有喇嘛骑马督行,中间是灵车一辆,最后是送葬的人群。
安葬以后
到了墓地安葬以后,喇嘛仍要焚香烟祭,围坐念经祝词。后辈子孙则根据词的内容,在死人的脚下焚祭食品。
超度亡灵
送葬三天以后,喇嘛要超渡亡灵。他钻进一座专门安排的毡包中,靠着东南的毡壁,用死人的衣服装扮个人形。不做新袍,旧袍捡好的穿。领口处放上帽子,脚下放靴子,腰里系腰带,安排停当坐在那里。前面桌子上,摆着死者用过的鼻烟壶或首饰(如果是女性的话)之类。外面还鞴好一匹马,全鞍全鞫,齐齐整整。喇嘛念经的意思,就是超渡亡灵,把他扶上马送一程。《绥远通志稿》载:"死后三日或七日,有叫魂之举,至时备纸马、银钱诸物事,富者并须备活马一匹,贫者则以纸代祷以后,马如负重远行,汗流如注者,家人皆喜,谓死者已乘此马驰往乐地,焚化香褚送别。"那匹马并所有衣服,都归了这个念经的喇嘛。
解除禁忌
此后到二十一(三七)、四十九(七七)、甚或三年头上,还要请喇嘛念经,这样才能解除守孝居丧的一切禁忌。
收尸者
在蒙古葬礼中,通常跟尸体直接打交道的,除了喇嘛,大概就是收尸者了。喇嘛是超渡亡灵的,动口不动手。收尸者是安顿肉体,动手不动口。虽然在实际的重要性上,收尸者超过了喇嘛,可是地位远比喇嘛低贱。除了死者的苫面布、裹尸布和一双袜子,别的好东西全让喇嘛拿去了,属于"受苦不挣钱"者。在民间也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阶层,常常是由死者的遗嘱指定的,以跟死者属相相克为好。不过,有些时候收尸者也干喇嘛所干的勾当,有些请不起喇嘛的人家,往往就请收尸者一并代劳。
收尸者的任务有下面几项:
(1)入殓死者: 病人一合眼,别人就不敢接近了。收尸者便挺身而出,在死者跟前煨上香火。那时无口罩,用毛巾紧紧捂住口鼻,用双手的无名指,一下一下地往上搓死者的额头,赶他的灵魂快走。死者肚内如有余气,切忌扑入活人七窍。因此总是与死者保持一段距离,用双手不断挤压他的腹部,使气慢慢排出。这时便说:"时辰到了",男人从左腿开始,女人从右腿开始,脱裤子,脱袍子,矫正对方姿势,把头发散开(有的地方男剃头女梳头),弄得赤条条后,脚上穿上袜子,脸上盖上白布,身上用白布裹起来。这时,子女们就可以在脚上放哈达(相传灵魂藏于脚内),跪在那里磕头了。
(2)帮助出殡: 出殡的时候,车上拉上死人,收尸者在前面骑马开路。马在哪里撒尿,哪能里就是最好的墓地。如果马索性不尿,收尸者就丢骰子卜一下,定个大体方位,铺下一方白布,用扁羊角在外面画一圈,再把白布去掉,就算划出了墓地。死者一律头朝北,长者靠上,壮者居中,少者靠下。收尸者燃起一堆火,念经烟祭。子女们把食物焚烧在脚边,绕着尸体"呼瑞"三圈,在脚下叩头而去了。收尸者留下,把苫面布取了,袜子脱了,裹尸布扒了,赤条条把死者丢在野地不管了。这三样东西都归了收尸者。所以民间有句俗话"死者加一匹大布都不能给自己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