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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里判决的一种方式,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那么无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无期徒刑是坐牢到死吗?无期徒刑会变成有期徒刑吗?对于这些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一、无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和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时,可以延长到20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不得少于10年,也可延长到20年。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典第4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设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设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无劳动能力的外,都必须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5、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典第57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无期徒刑是坐牢到死吗?
判处无期徒刑并非一定坐牢到死。
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 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由此可见无期徒刑不会坐牢做到死,它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三、无期徒刑会变成有期徒刑吗?
无期徒刑可以通过减刑,减为有期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了,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属性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为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