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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简述
唐贞观二十一年(674年),以西赵地置羁縻明州,即今县地。
元为普安路东部下段地。
明为广西泗城府西隆州安隆长官司地。
清雍正五年(1727年),划其地即红水江北岸长坝、桑郎、罗斛等十六里及西隆州之罗烦、册亨等四甲半零二十一寨归贵州,置永丰州,治长坝,属南笼府。
乾隆七年(1742年),改建石城。
嘉庆二年(1797年),改名贞丰州。
中华民国民国三年(1914年)一月,改置贞丰县,属黔西道。
民国十二年(1923年),废道,贞丰县直隶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隶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区公署设于兴仁)。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划清水江和北盘江以东新设望漠县,贞丰县地域自此固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2月24日,贞丰县解放。
1950年3月1日,贞丰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兴仁专区。
1952年12月,兴仁专区改称兴义专区,贞丰县隶兴义专区。
1956年7月,兴义专区撤销。
1956年8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贞丰县隶属黔南州。
1958年12月,撤销贞丰县并入兴仁县,划归安顺专区。
1961年8月,恢复贞丰县,仍隶安顺专区。
1963年,复划归黔南自治州,由安顺专区代管。
1965年7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兴义专区,8月,复归兴义专区。
1966年2月,成立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仍隶属兴义专区。
1982年5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同时,撤销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恢复贞丰县,隶属黔西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