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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司所在地级市内因公务外出,公司尽量安排公司车辆出行,如无法安排时,则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铁路。如有时间限制的紧急任务、携带公司贵重物品或签约文件、大量或大件宣传资料、电脑等演示设备等特殊情况的,可乘坐计程车,并需在发票背面注明往返地址、时间及理由。
2.员工所选交通工具应以节省时间和节约费用为原则,一般情况下应以火车或汽车作为出行交通工具,路途较远的省外出差,可选乘飞机。出差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不得超过相关标准(见附录表8)
3.员工乘坐交通工具时,应严格按照岗位级别所对应的交通工具票种等级执行,否则不予以报销。如有情况特殊,须在报销单上注明详细原因。
4.到各公司出差时,到达当地的车站、码头或机场,各公司应安排车辆接送,如各公司没安排车辆接送,应尽量乘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车辆,其次选择计程车。到其他城市出差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乘坐当地公共交通车辆,其次选择计程车。
5.因接送客户需要租车的,须提前填写租车申请,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行政管理部签批,方可租用。租车申请单将作为借款及费用报销凭据。
6.出差报销打车费或餐费时,请上传相对应的出差交通票据(火车票或机票),以备核查。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用报销
1.公司总部员工出差到各地区公司,酒店一律由当地公司负责预订和报销。
2.如无工作特殊要求,公司在当地有协议酒店时,应尽量入住协议酒店;如无协议酒店时,应尽量选择就近的经济连锁类型酒店住宿。
3.因公务出差到其他地区,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的住宿费提供票据,可据实报销。其他员工出差按实际发生天数报销住宿费,不得超过相应限额(见附录9)报销住宿费(含各类服务费用)表
4.如果多人同时出差同一个地方的,非部门负责人的员工应安排同性别的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
5.下级陪同上级领导出差时,食宿可参照上级领导报销标准。
6.经审批通过的员工,出差人员外地参加会议、学习班、培训等,由组织者统一安排住宿和交通工具的,根据公司相关授权逐级审批后,费用可据实报销。
7.住宿费必须列明住宿天数,对单价、住宿日期等项目内容不全、手续不完整、有涂改现象的单据,一律不予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误餐补助
1.在本市工作到本市其他地方办事的,不视为出差,不发出差误餐补助。
2.出差到各地区公司的,无宴请情况下原则上在当地公司食堂就餐。
3.员工因公务出差到其他地区,或到各地公司出差时,当地公司没有安排就餐,按如下标准补助餐费:市外城市地区早餐每人补助20元、晚餐每人补助50元;市内城市地区早餐每人补助10元、晚餐每人补助30元。
4.司机市内出车的,原则上不产生误餐费,特殊情况产生的误餐费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报销;跨市且在以下时间段出车的:7:30之前出车,11:30前出车、13:30后回公司,17:00前出车、18:30之后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标准对相应的时间段发放误餐补助。司机出车过程中,因故意拖延时间产生餐费等差旅费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天所有差旅费用报销,并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国内出差按照往返车票(机票或船票)出发/抵达计算出差时间,对于出差人出差期间包含周六、周日,且在出差当地有住址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计算为出差时间。
6.出差人员购买车站餐车、茶座的费用一律自理。
7.员工领取出差补助,必须有正规的餐饮发票、出差申请表等票据,特殊情况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予以报销。
第二十四条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员工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绕道车、船票,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席卧铺条件的,按硬席中铺计算。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不发给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费、住宿费,并不予报销绕道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2.出差员工自带交通工具,不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3.员工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票实报实销,不再计发食宿补贴,交通费凭票在限额内报销。凡会议主办单位出具食宿费自理证明的,回各单位按差旅费用报销原则凭票报销。公司内部会议按会议统一安排,据实报销。
4.员工出差进行特别商务活动,住宿费需超过规定标准以及需异地租车的,须向公司负责人请示和财务管理部备案才可开支,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据实报销,不计入包干费用,但租车后扣除租车当日的市内交通补贴。
5.员工到公司内部单位出差,如由内部单位免费安排食宿的,不再享受出差食宿补贴、但享受市内交通补贴。
6.因工作原因需在出差地请客的或随请的,请客一次当天伙食补贴按50%计发,请客两次当天不发放出差补助。
7.因工作需要派驻外地的常驻人员,另行规定。
8.员工到公司内部所属单位出差,其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在离开时应全部结清,不允许签单,财务管理部亦不能代为结账。
9.公司司机出市外长途车,以实际天数按一般员工长途出差的住宿、伙食标准包干执行,非特殊情况不享受市内交通补贴。
10.员工出差期间,要提高警惕性,保管好车票、单据,如发生遗失,需有相关证明人提供有效证据,并经部门领导,财务管理部审批,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报销。
11.公司员工随同高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其出差标准可按高级别人员相应标准执行。公司员工随同中心总以上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原则上不予发放误餐补助和交通补贴。
12.各部门负责人对差旅费借支应根据出差地点、时间、本人差费标准等因素控制借支额度,出差员工必须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到财务管理部报账并退回余款,无故拖延不报的,财务管理部有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在尚未扣清之前不得重复借款。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
第二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具体包含交际住宿安排、接待用餐、文娱活动、赠送礼品等费用支出。
第二十六条 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应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地区公司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地区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一般工作人员,由对口职能部门与办公室会商后安排接待;外部单位一般人员,由各公司对口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安排接待,外部单位重要领导应与办公室会商接待。
第二十八条 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3倍。若需接待人员为一人,3倍的陪同人员数量限制可以有所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6倍。陪同人数超过3倍必须事先经中心负责人批准,该书面批准文件作为费用报销必备附件。
第二十九条 接待标准:具体见附录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