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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进行鉴定,要多少费用

418人浏览   2024-05-19 14:47:55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进行鉴定,要多少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人除了要承担法律责任之外,还需要对受害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才行。下面为你整理了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进行鉴定,要多少费用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进行鉴定,要多少费用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损伤程度鉴定:300-600/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300-600/人。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要在受害者康复之后进行的,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和缴纳一定的费用。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进行鉴定,要多少费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